文章摘自日期:[2015年08月14日] 版次:[10] 稿源:[ 淄博晚报 ] 作者:[ ]
晚报讯 近日,高青交警大队根据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有关规定和《淄博市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方案》文件指示精神,对高青县已达提前报废标准的1080辆黄标车,通过“高青交警”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zbgqjj)进行了公布。
据了解,在公告的1080辆黄标车中,高青县城区275辆,高城镇122辆,唐坊镇68辆,黑里寨镇137辆,常家镇76辆,赵店镇41辆,花沟镇155辆,木李镇95辆,青城镇116辆。这1080辆车的车主需到淄博市捷迅工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170385)交售车辆、办理拆解报废。据悉,如果有车辆因事故、失火、无法找回等原因,造成无法将车辆拆解报废的,请车辆相关单位及车主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效证件到所管理辖区中队或高青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进行强制注销。同时,黄标车过期不办理的,车管所将限制黄标车所有的所有车驾管业务。高青交警大队黄标车治理办公室电话:2139227,联系人:孟海涛 (吴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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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Han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