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规范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行资格认定管理。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交售报废汽车,现将全省具备回收拆解资质的19家企业及其备案回收网点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同时将各市监督服务电话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资质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资质企业非法回收拆解行为进行举报。
山东省商务厅 监督服务电话:0531-89013850 电子邮箱:sctxjsc@sina.com
山东省商务厅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