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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淘汰黄标车 建设宜居淄博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提高广大市民对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知晓率, 上午,张店大队车管所联合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走进张店区义乌小商品城,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建设宜居淄博”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张店大队车管所民警以及黄标车淘汰补贴联合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致全市广大车主朋友的一封信》等有关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了一些车主的提问,积极讲解黄标车及黄标车尾气排放污染的相关知识,宣讲关于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

  附:致全市广大车主朋友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车主朋友:

  您好!为建设宜居淄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根据《淄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截至2015年全市72681辆黄标车必须全部淘汰。现就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具体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由环保部门发放的黄色环保标志,因此被称为黄标车。据测算,一辆黄标车相当于5辆国Ⅰ车、7辆国Ⅱ车、14辆国Ⅲ车、28辆国Ⅳ车污染物的排放量,黄标车已经成为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代名词,是目前国家治理的重点。

  二、如何办理提前淘汰手续(要提前淘汰黄标车申领补贴的话,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并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市环保局对车主填写的《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

  3、经市环保局确认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的,车主联系淄博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联系电话:0533-3181029。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上门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并留存视频监控资料。

  4、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应提供车主的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机动车注销证明》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办理窗口。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办理窗口负责对《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三、申报补贴资金时需要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5、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车主书面委托书。

  7、车主为非工商部门注册单位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提供单位近二年总账和收入明细账原件。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1、按照省政府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5、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五、您想了解自己的车是否是黄标车,请登录“淄博公安交警网”黄标车相关信息横栏,用车号查询即可。

  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鼓励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是为了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共筑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希望广大车主及单位对名下机动车辆进行自检自查,对符合黄标车、报废车标准的尽早实施更新和淘汰。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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